南昌殺妻拋尸案事件全過程發(fā)生了什么?罪犯王東龍會被判死刑嗎?二審判決結(jié)果是什么?
南昌王東龍殺妻拋尸案現(xiàn)在已經(jīng)二審開庭了,庭審持續(xù)2個多小時,結(jié)束后法官宣布擇期宣判。法庭上王東龍家屬痛哭流涕,好像他們才是受害者一樣,兇手也裝出一副老實人的樣子。
被害母親稱:兇手求生欲很強,被告家屬庭外向死者家屬下跪送2套房求原諒。那么具體情況如何呢?接下來,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南昌殺妻拋尸案始末
2020年10月13日晚,南昌市易某王東龍夫婦因瑣事在家中發(fā)生口角,王東龍遂用雙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頸部致易某窒息死亡。案發(fā)后,王東龍買了一只黑色拉桿行李箱,將易某的尸體裝入行李箱后拋入贛江,還假冒易某的身份回復(fù)他人信息。經(jīng)法醫(yī)鑒定,易某系被他人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10月8日,“南昌殺妻拋尸案”二審開庭,雙方親屬旁聽了庭審,庭審持續(xù)兩個多小時,王某龍作了最后陳述,法官當庭未宣判。此前,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王東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
法院認為,易某、王東龍為登記結(jié)婚的夫妻,王東龍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應(yīng)依法予以嚴懲。作案后,王東龍與朋友吃喝娛樂,拋尸滅跡,欺瞞親友,無悔罪表現(xiàn),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yīng)依法對王東龍不予從輕處罰。
庭外,王東龍家屬跪地大哭,稱愿意送2套房作為補償,求被害人家屬原諒。王東龍母親稱,庭審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王某龍是否具有從輕情節(jié),她認為兒子是沖動殺人,且王某龍供述稱,他在殺妻拋尸后本打算跳江自殺。但是,被害人母親張女士表示,她的訴求是維持一審判決:“我們相信法律公平公正,一定會嚴懲兇手,給我女兒一個交代。”
就很好奇王東龍家屬有什么資格哭的,對方的女兒就因為跟你兒子結(jié)婚而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受了這場無妄之災(zāi),作為罪魁禍首的你們不但沒有對被害人心懷愧疚,反而還打算利誘。果然是什么樣的家庭教出什么樣的孩子,王東龍最后會走到這一步,與你們平時的教育絕對有不可推卸的關(guā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