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親訴劉鑫案31日宣判取消,疑因審判長突發(fā)疾病。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即將一審宣判的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臨時被通知取消?該案件來龍去脈始末到底是什么?劉暖曦最終要不要賠償江歌媽媽270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接下來,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江歌案來龍去脈
據(jù)悉,該案件發(fā)生于2016年11月3日凌晨,當時在日本東京中野區(qū)公寓門外,就讀于日本東京政法大學的留學生江歌被室友劉鑫(后改名:劉暖曦)的前男友陳世峰殘忍殺害,年僅24歲。
有質疑者稱,女子江歌的慘死與閨蜜劉鑫有關。因為兇案發(fā)生時,劉鑫雖然在住所內,卻未對江歌施以援手,反而在其遇害時拒開門。2017年12月20日,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陳世峰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歌的母親江秋蓮通過微博表示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據(jù)悉,本次起訴的主要理由為:被告劉鑫雖然沒有直接參與陳世峰對江歌的故意殺人行為,但劉鑫對江歌死亡存在無可推卸的重大過錯,故而原告提出民事賠償207萬。
2021年4月15日,此案在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劉鑫的代理律師做無責抗辯,稱江歌遇害是陳世峰造成,被告在事件過程中無任何過錯。。15日未當庭宣判,原告方不同意調解,此案擇日宣判。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31日宣判取消
北京時間12月30日晚10點30分左右,江歌母親江秋蓮突然在社交媒體平臺上發(fā)布一則消息,稱:“剛剛接到@城陽區(qū)法院 通知,因審判長(院長)突發(fā)疾病,明日開庭宣判暫時取消。我萬分不能理解!”并配以原先的開庭傳票圖片。
據(jù)了解,江歌母親訴劉鑫案(江秋蓮(江歌母親)起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原定于12月31日上午在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對此,不知道你們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