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生命權(quán)糾紛案一審已宣判,劉鑫敗訴被判賠69.6萬,審判長詳述江歌母親訴劉鑫案細節(jié):劉某曦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yīng)予譴責(zé)。最新消息稱,江歌媽媽起訴劉鑫花費120萬,直言至今不敢觀看女兒遇難視頻,15年后兇手陳世峰出獄回國會再起訴。這究竟是怎么回事?江歌案劉鑫被判賠69.6萬,你覺得該判罰是重了還是輕了?接下來,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江歌案始末
2016年11月3日,江歌在日本被閨蜜劉暖曦(曾用名:劉鑫)前男友陳世峰殺害。5年多的時間,江秋蓮等到了法院對劉暖曦的宣判,但她仍在等待。15年后,兇手陳世峰出獄回國,她將繼續(xù)自己的訴訟之路。
江歌媽媽起訴劉鑫花費120萬
1月11日,江歌媽媽江秋蓮在北京座談會上講述了自己這些年的經(jīng)歷,坦言自從有了江歌后,她便只有一個身份:江歌媽媽。女兒江歌出事后,自己已許久沒工作,社會熱心人士幫助了她很多。
江秋蓮說:“按說到現(xiàn)在不應(yīng)該有困難,但是一些并非真心幫助我的人,造成了我現(xiàn)在生活困難。”并透露所有為起訴劉鑫的開銷,有發(fā)票記錄的就有120萬元。同時,她表示時至今日都不敢觀看女兒江歌遇難的視頻和音頻。
據(jù)了解,目前江秋蓮已開設(shè)網(wǎng)店,但隨著年齡的增大,身體情況已大不如前,未來自己所有的一切都需要自己親手賺取。江歌已不在了,只能自己為未來起訴陳世峰和養(yǎng)老存錢。對此,不知道你們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