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原本恩愛夫妻,丈夫卻發(fā)現(xiàn)自己當了八年的接盤俠,丈夫怒向妻子提出離婚還要求50萬的賠償,誰知妻子還敢不要臉的提出這種無理要求...
事情要從9年前兩人匆匆領了結婚證說起,當時劉先生早已到了結婚的年紀,正巧此時經人介紹認識了現(xiàn)任妻子。
不得不說劉先生確實是對現(xiàn)任妻子的各方面條件都非常滿意,而在談婚論嫁時,妻子也表現(xiàn)得十分懂事,并不會提出要過多的彩禮,還非常知道為劉先生考慮。
所以認識才沒多久,兩人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并且在幾個月后,現(xiàn)任妻子生了一個兒子,這可把劉先生開心壞了,對妻子也是更加疼愛有加。
不過他卻不知道,原來妻子曾參加過一次“脫單聚會”。
相親大會我們都聽說過,那什么是“脫單聚會”呢?其實兩者有點相似,都是為了能“脫單”,但是后者可能更多的是朝著閃婚閃育的方向發(fā)展的。
也正是因為那次“脫單聚會”,妻子懷孕了,但據(jù)她后來所說,當時嫁給劉先生時,自己是真心想好好過日子的,并非知道自己已經懷孕。
隨著兒子年齡的增長,劉先生發(fā)現(xiàn)兒子長得和自己一點也不像,每當聽到身邊的親戚朋友說兒子長得“像媽媽”時,他的心就會揪一下。
挨不住別人總是說,劉先生覺得這塊心病一定要好好治,可真是自己誤會了妻子,于是就背著妻子,帶著兒子去做了親子鑒定。果不其然,兒子還真就不是自己的。
看著自己疼愛了多年的兒子,再看著與自己朝夕相處的妻子,劉先生強忍著怒火問妻子:孩子究竟是誰的?但是妻子卻說:當時聚會的人太多,我也不知道孩子是誰的。
這句話徹底惹怒了劉先生,身為丈夫當了接盤俠不說,妻子估計已經不是第一次背叛自己背叛婚姻了。于是劉先生提出離婚,并且向妻子索賠50萬元。
而妻子卻在這時卻還敢提出無理要求:離婚可以,但是房子要給孩子。面對這個要求,劉先生自然是不可能同意的,而妻子一下子也拿不出那么多錢,所以就只能看法官的宣判了。
最后,所以建議大家在結婚之前都要稍微調查以下雙方的朋友圈,不要結婚了幾年之后才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