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黑龍江綏化市慶安縣孫女士向新黃河舉報,慶安縣人民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索要“打點費”,稱通過內部打點可以緩刑,叢某還多次表示“刑期長短跟買菜是一樣的”,由于呂某當庭“翻供”,孫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被騙了。這是怎么回事呢?
“檢察院里頭有大(領導)也有小(領導),至少有倆人你必須得拿下來,誰無功不受祿,一分(錢)不出你咋整?“刑期長短跟買菜是一樣的,買多了抹個零,多認一項罪名,反而可以少判點。”
近日,黑龍江綏化市慶安縣孫女士向新黃河舉報稱,去年丈夫呂某因涉及一起案件被逮捕,慶安縣人民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工作人員叢某多次私下登門拜訪,讓自己勸說呂某主動“多認一項罪名”,并向自己索要3萬元“打點費”,稱通過內部打點可以幫助呂某“少判刑”。2021年12月2日,此案在慶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由于呂某當庭“翻供”,孫女士這才發(fā)現(xiàn),自己之前被叢某“欺騙”,于是向上級部門進行了舉報。
日前,慶安縣人民檢察院對此舉報進行了書面回應:涉事人員叢某系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因違反工作紀律,現(xiàn)已予以解聘。
沒有想到,在掃黑除惡正在進行的時候,還有人敢明目張膽的的利用自己的職位騙錢,以權謀私,真的是很大膽啊,并且根據(jù)孫女士的說法,這位工作人員叢某像是多次進行這樣的“交易”了,并不想第一次,看來整頓還要繼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