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濰坊楊女士發(fā)文稱,2020年3月她因生女兒遭家暴導致癱瘓。楊女士稱她向濰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報案后,警方曾在2020年6月中旬對其丈夫及婆婆開具《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楊女士向濰坊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認定該《決定書》違法后,將濰坊市政府、奎文公安局及其婆家告上法院,法院二審判決警方重查。楊女士公公則稱婆家并未因她生下女兒對她進行過家暴。奎文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此事不便回應。
根據楊女士的控訴,自己曾經被老公以及公公婆婆非法拘禁達80個小時最終導致自己無法站立。楊女士接受采訪時表示2020年3月14日大約晚上10點,自己被老公和婆婆毒打,因為自己當時大喊救命,所以被鄰居救到了自己家中。鄰居觀察自己情況后就想撥打120把楊女士送到醫(yī)院,自己丈夫則阻止鄰居撥打120,然后丈夫和婆婆將自己從鄰居家抬回家中。
隨后鄰居怕出事于是就趕緊多次給楊女士公公打電話,最后在鄰居的催促下,楊女士公公趕回家中。但是楊女士公公回來后并沒有將楊女士送醫(yī),反而把楊女士拘禁在家里長達80多個小時。楊女士表示自己被打之后昏迷了將近2天,自己昏迷期間自己丈夫、公婆強行往自己嘴里灌了東西。等自己醒來后楊女士就發(fā)現自己的腿已經沒有了知覺而且不會動了。
隨后3月20日自己母親來看自己的時候才被送醫(yī)也是當天自己報警。隨后自己申請了四次傷情鑒定,但是警方一直沒有回應。2020年6月份奎文公安局給楊女士的老公、婆婆開具了《不予處罰決定書》,隨后楊女士申請了復議。因為此案一直沒有進展,目前楊女士已經把濰坊市政府、奎文區(qū)公安局以及其婆家一起告上了法庭。該案已于2021年1月27日開庭并撤銷了《不予處罰決定書》。目前楊女士婆家表示不存在家暴也不存在嫌棄楊女士生女兒,楊女士昏迷是裝的,她要達成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