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0年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被殺害案于云南西雙版納州法院開庭,案件詳細經(jīng)過如下,2020年7月死者李倩月失聯(lián)多日后尸體在南京勐??h郊區(qū)被發(fā)現(xiàn)。案件罪犯是李倩月的男友洪某及洪某的朋友。在罪犯被捕后,李倩月的家屬要求對罪犯執(zhí)行死刑,不接受賠償。
李倩月事件來龍去脈
2020年7月9日,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21歲,江蘇寶應(yīng)人)和男友洪某離開小區(qū)后失聯(lián)。
據(jù)當?shù)鼐较?,罪犯洪某、張某?21歲,江蘇宿遷人)、曹某青(20歲,江蘇南京人)在南京合謀,于勐??h的郊區(qū)將李倩月殺害并埋尸山野。
2020年8月3日,勐海警方和南京警方一起在南京市將犯罪嫌疑人洪某、張某光、曹某青等抓獲,并于當日在勐海縣城郊外山林中尋找到死者李倩月的尸體。
2020年9月1日,勐海縣公安局以[海公(刑)提捕字〔2020〕23號]提請批準逮捕書,將犯罪嫌疑人洪某、曹某青、張某光、祁某強涉嫌故意殺人、盜竊罪一案移送勐??h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
2020年9月4日,罪犯洪嶠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被警方逮捕;罪犯曹澤青、張晨光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罪犯祁文強因涉嫌盜竊罪被逮捕。
2021年12月7日,南京失聯(lián)女大學生李倩月被害案于云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因疫情防控需要,犯罪嫌疑人以視頻方式出庭。當日下午,受害者父親李勝表示,自己不需要賠償,只希望殺害女兒的人被法律嚴懲,要求法院判死刑,槍斃嫌疑人洪某。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等待開庭期間,嫌疑人家屬曾多次通過各種方式找他,希望賠償,均被他拒絕。
據(jù)洪某及死者李倩月身邊好友介紹,自稱身高193的罪犯洪某,曾就讀江蘇海事職業(yè)技術(shù)學院。該院畢業(yè)生王芝和洪某相識于3、4年前,曾經(jīng)有一段時間保持著密切關(guān)系。她介紹,洪某曾向她展示過一把小型槍支,雖然不知是真槍還是假槍,“但拿起來很重,不確定是否裝有子彈”,而且“第一次與他接觸,他就動手動腳,舉止過分親密。”
此外,洪某的前女友張萍(化名)表示,洪某是一個“喜歡沾花惹草的人”,同時也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人”。究竟如何危險,前女友不愿意多說,“他之前沒有對我做什么事情,是因為我不會做什么威脅到他的事情”。
花季一般的少女就這樣離世了,可以想象作為李倩月的家人該有多么的痛心,希望法律可以給網(wǎng)友和李倩月的家人們一個嚴懲罪犯的結(jié)果,也希望廣大網(wǎng)友們青少年們交友要謹慎。